DHS通报全国执法行动:批评地方“庇护”政策,称逮捕多名涉重罪的非公民

要点速览

DHS行动概述与执法重点

据DHS新闻稿称,联邦执法人员近期在多地开展针对“公共安全威胁”的行动,重点对象为涉嫌或因严重暴力与性犯罪而被定罪的非公民。行动由ICE/ERO与HSI主导,涉及街头抓捕、与地方执法协作及对在逃被告或已定罪且可递解对象的拘押。新闻稿使用了强烈措辞批评地方“庇护”政策,但未在稿内公开详尽的个案清单或全国总数。按现行做法,被ICE拘押者可能收到NTA(Notice to Appear,I-862出庭通知),进入移民法庭(EOIR)递解程序;个案可涉及“加速递解”(expedited removal)或申请保释金与救济(如庇护、撤销递解、保护性暂缓等),视个人情况与法庭日程而定。

“庇护城市”政策与法律背景

“庇护”政策通常指地方政府限制与联邦移民执法的信息共享或羁押协作,例如不在无司法逮捕令的情况下为ICE延长羁押,或限制地方警察询问移民身份。ICE“拘留请求”(detainer,I-247A)系民事请求,目的在刑满或办完地方案件后将个人移交联邦;但是否配合取决于州/地方法律与合宪性考量,一些法院裁定单凭detainer延押可能引发第四修正案风险。联邦法8 U.S.C. § 1373涉及信息共享条款,但其适用范围与合宪性在不同辖区存在判例分歧。另有287(g)协议(INA §287(g))允许地方机构接受培训并协助联邦移民执法;是否签署由地方与联邦协商决定。需要强调的是,“庇护城市”不为无证移民(undocumented immigrants)提供合法身份,也不阻止联邦机构在当地执行联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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