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安全部驳斥范霍伦说法:DHS称被捕者为“非法移民”,逃避ICE时引发车祸
要点速览
- 据称,ICE(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在巴尔的摩尝试逮捕Ever Omar Alvarenga‑Rios时发生车辆拦截,DHS(国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称该人为有2018年最终遣返令(final order of removal)的人,逃逸时造成多车相撞并致两名ICE人员受伤。
- 马里兰参议员Chris Van Hollen称受伤者为“asylum seeker(寻求庇护者)”,并称ICE阻止其会见律师与签署隐私授权;DHS反驳并指控所谓“避捕”的鼓励来自“sanctuary(庇护政策)”的政治言论。
- 此事仍有多处未经独立证实的指控,媒体与政府陈述存在分歧,须以“据报道/据称”表述。
- 对华人移民群体的实务建议:遇到执法行动保持冷静、立即联系移民律师或当地华语法律援助、记录信息并联系领事馆;对遣返令者的申诉和救济(如复议、暂停执行)等待时间和费用差异大,应向专业律师核实。
事实经过与双方说法
据报道,事件发生在巴尔的摩,涉事人名为Ever Omar Alvarenga‑Rios。DHS向媒体表示,该人是一名来自洪都拉斯的“illegal alien(非法移民)”,自2018年起有“final order of removal(最终遣返令)”。据称,ICE人员在执行逮捕时对其进行车辆拦截,DHS称该人拒捕并“驾车危险行驶”,随后“猛踩刹车”导致多车相撞,他再试图徒步逃逸并无视执法命令,最终被控制。DHS还称两名ICE执法人员受伤并送医,双方说法存在明显分歧。
与此同时,马里兰联邦参议员Chris Van Hollen在社交媒体公布病床照片,称当事人为“asylum seeker(寻求庇护者)”,并指控ICE在医院限制其会见律师与签署隐私授权,DHS对此予以驳斥。对此类指控,媒体报道称部分细节尚未经独立核实,应以“据称”“据报道”表述。
法律术语与权利说明(通俗解释)
- ICE(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移民与海关执法局):负责移民执法与拘留、遣返等行动。
- DHS(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国土安全部):ICE的上级部门,负责国内安全与移民政策执行。
- final order of removal(最终遣返令):移民法庭或行政程序确认的遣返决定,通常意味着可被执行遣返。持有最终遣返令者可寻求有限救济(如motion to reopen/重开案件、stay of removal/暂停遣返等),但能否成功取决于证据与法律理由。
- asylum seeker(寻求庇护者):声称若被遣返将面临迫害的人,需在行政或法庭程序中提出并通过审核才能获保护。
需注意:在移民民事程序中,被拘留者没有联邦公费律师的保障(与刑事案件不同),但有权聘请私人律师并有权接受医疗救治。若当事人或律师被限制会见或就医,相关当事人及其律师可向民权组织或通过法律途径提出投诉或救济。关于具体指控(如“ICE车辆碰撞”或“阻止会见律师”),目前双方说法互相矛盾,仍待进一步独立调查与记录。
对华人移民群体的实用建议
- 遇到执法:保持冷静,遵从执法指令但可据理要求确认身份与目的(例如出示逮捕令或法院文件),如有受伤或医疗需求应要求就医并记录。
- 法律与证据准备:尽快联系熟悉移民法的律师或当地华语法律援助机构,保留身份证明、医疗记录、通讯记录和目击者信息;如在医院,准备签署代理或隐私授权书以便律师获取病历(在允许的情况下)。
- 救济路径与时效:若被执行“final order of removal(最终遣返令)”,可咨询律师是否适用motion to reopen(重开)、stay of removal(暂停遣返)、或提出其他移民救济(如庇护、U签/T签等),这些程序的处理时间与费用差异大,且成功率取决于个案事实与证据,务必通过专业律师评估。有关官方办理时长与费用,请查阅USCIS(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与EOIR(移民法庭执行办公室,Executive Office for Immigration Review)官网或向律师确认。
- 社区资源:华人社区可联系当地法律援助、民权组织、华人教会与领事馆寻求翻译、法律与应急支援。若目睹或被拍到执法过程,安全允许下可记录(注意各州关于录音录像的法律),并及时备份与律师分享。
据报道与据称的内容仍在核实中,华人移民在面对执法和可能的遣返风险时,应优先保护人身与法律权利,及时求助专业律师与社区资源。
来源: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