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称:非移民签证持有人须回国申请绿卡

要点速览

事件概述

据报道,KCRA 引述 USCIS 的相关表述称,部分以非移民签证(如 H-1B、F-1、B 类等)在美居留、随后寻求取得永久居民(绿卡,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的人士,必须返回本国通过领事处理(Consular Processing,领事馆办理移民签证)来完成移民签证程序,而不能在美国境内通过提交 I-485(Adjustment of Status,在美调整身份申请)直接获得绿卡。该报道使用了“据称”等措辞,仍建议关注 USCIS 正式公告与具体适用细则。

关键法律术语与通俗解释

通俗说,AOS 相当于在美国本土“转换”成绿卡,而领事处理则是回国在美国领事馆面签拿签证,之后再以移民签证入境获得绿卡。

对华人移民的具体影响与风险提示

对中国出生的申请人(尤其在 EB-2、EB-3 等职业类排期长期后的人群)影响明显:长期等待 AOS 的申请人若被要求走领事处理,需回国参加领事面谈,面临以下风险——

实务建议(时间、费用、申请要点)

来源:原文链接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