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O就撤回申请后的欺诈认定作出里程碑性先例裁决:Matter of Texperts(29 I&N Dec. 491)
要点速览
- AAO(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行政上诉办公室)在 Matter of Texperts, Inc., 29 I&N Dec. 491 (AAO 2026) 中裁定:即便申请/请愿被撤回,USCIS(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仍可为记录作出欺诈(fraud)或故意虚假陈述(willful misrepresentation)的事实认定。
- 案件源于H-1B(H‑1B 签证)多次注册被认定“串通”问题;AAO同时认为本案的具体欺诈认定理由不足,故将案件发回(remand)要求USCIS重新作出、说明充分的认定。
- 该先例适用范围不限于H-1B,可能扩展至I-140(就业移民请愿)、家庭类请愿、I-485(调整身份/绿卡申请)等所有USCIS可就欺诈问题作出事实认定的利益申请。
- 对华人雇主与外籍员工影响显著:撤回请愿不再能确保避免不利记录,可能产生后续入境/调整身份障碍、不可入境理由(inadmissibility)或需申请有限豁免(需律师评估)。
案件概述与裁决要点
Matter of Texperts 案件中,一家IT外包公司为一名数据库管理员提交H-1B请愿(H-1B visa,请愿类非移民工作签证)。在抽签被选中后,USCIS发出否决意向通知(NOID,notice of intent to deny),称请愿人与关联公司合谋提交重复的抽签注册,涉嫌多重注册的欺诈或串通。请愿人选择撤回(withdraw)请愿以避免继续实体审理,但USCIS仍发表了正式的欺诈认定。上诉至AAO后,AAO裁定:USCIS在法律上有权为记录作出事实性认定(包括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即便申请已被撤回;但在本案中,那份欺诈认定在事实说明与推理上存在缺陷,故将案件发回,要求USCIS据理重作并补足说明。该裁决(29 I&N Dec. 491 (AAO 2026))成为先例,将USCIS长期的非正式做法形式化。据报道,USCIS自2020/2021周期以来已在多重注册执法中采取类似实践。
对华人移民群体的影响与适用范围
因该先例基于USCIS的普遍监管权限和《移民与国籍法》(INA,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的广泛规定,其影响并不局限于H-1B案件。任何涉及欺诈或虚假陈述嫌疑的I-140(移民请愿)、I-130(家庭请愿)、I-485(调整身份)或领事签证申请,在申请人或请愿人撤回案件后,USCIS仍可能为记录作出不利认定。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可能触发INA §212(a)(6)(C)(i) 下的不可入境(inadmissibility)规定,进而导致签证被拒、调整身份被否、甚至出现被驱逐或被禁止入境的风险。在有限情形下,可申请INA §212(i) 等特定豁免,但适用条件严格且并非普遍可得,需个案律师评估。对于华人雇主与外派员工,尤其要注意多重注册、关联公司提交行为及对“独立雇主”关系的书面证据保存。
实用建议:撤回、应对与申请要点
- 不要把“撤回请愿”当作自动避免不利认定的策略。撤回可能停止对实体利益的裁决,但不会阻止USCIS为记录作出事实性不利认定;因此在收到NOID/NOIR(否决/撤销意向通知)时应慎重评估应对策略。
- 及时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特别是在收到牵涉欺诈指控的通知后。律师可评估是否应提交抗辩材料、证据证明雇主独立运作、雇佣关系真实性、以及是否需在撤回前或撤回后采取其他法律动作(例如提供证据、请求听证或上诉)。
- 保留并整理所有雇佣关系、工资、项目合同、公司间通信和注册记录。这些证据在证明不存在“串通”或多重注册时非常关键。
- 处理时间与费用:该裁决本身并未直接改变USCIS的官方处理时限或申办费用,但如果USCIS就撤回案件作出不利认定并发回重审,案件往往会延长处理周期并增加律师费用;如需提交豁免申请或上诉(例如提交AAO上诉或-motion),也会产生额外费用与时间。AAO和USCIS的处理通常需数月到一年不等,视案情复杂度而定。
- 如被认定欺诈/虚假陈述,切勿忽视后续的不可入境问题,应尽早寻求律师评估是否存在可行的豁免路径或改弦易辙的申请策略。
据称,此次AAO裁决将迫使雇主与移民律师在提交H-1B及其他请愿时更加谨慎,特别是在涉及关联公司、多次注册或内部代理操作时。对于华人企业与申请人而言,防患于未然、保存证明文件并在收到不利通知时主动求助移民律师,是降低长期不利影响的关键措施。
来源: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