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要求从美方“非正常过境”入境并提出难民申请者离境 否则将面临遣返
要点速览
- 据报道,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IRCC)向在美加边境“非正常过境”后提出难民申请的人发出警告信,要求尽快离境,否则可能被签发遣返令。
- 新法案Bill C-12取消了此前在加拿大停留至少14天即可获得移民与难民委员会(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IRB)听审的例外,缩窄了可获听审的难民申请人范围。
- 信中提到在遣返前申请移除前风险评估(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PRRA)仍可能适用;律师担心许多人误信必须立即离开,返回美国后将被ICE(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拘留并遣返至危险国家。
- 对华人移民社群的实务建议:收到信件应立即联系移民律师或社区法律服务,保留证据,不要在未经法律咨询下自行返回美国,及时评估PRRA或联邦法院司法复核的可行性。
- PRRA处理时间与费用依IRCC工作量与当时政策而异,通常需数周到数月;是否收费请以IRCC官网或律师确认为准。
背景与法律变化
据报道,IRCC已向在2025年6月3日后从美国“非正常过境”(irregular entry)进入加拿大并提出难民申请的人发出警告信,信中写明“你必须尽快离开加拿大并向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CBSA)确认离境;如果你不离开,可能会被签发遣返令”。据称,受信者包括来自伊朗、也门和加沙等地的申请人——而加拿大目前对部分国家(如伊朗)有暂停遣返的实务考量。
此前,根据美加两国的Safe Third Country Agreement(STCA,安全第三国协议),只有在加拿大境内停留至少14天后在加拿大提出申索的人才能进入IRB听审;Bill C-12取消了这一14天例外,导致更多跨境申请人失去获得IRB(移民与难民委员会)听审的资格,增加了被快速驱逐的风险。
关键法律术语与实际影响(并附通俗解释)
- IRB(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移民与难民委员会):负责审理难民与保护申请的独立行政法庭;若失去IRB听审资格,申请人将无法通过正常听证提交庇护理由。
- PRRA(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移除前风险评估):在实际遣返之前由IRCC官员评估申请人回国后是否面临酷刑、迫害等严重风险的一道审查程序,通俗说即“遣返前的危险评估”,可能使某些人避免被遣返。
- CBSA(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加拿大边境服务署):负责执行离境确认与遣返程序的机构。
- ICE(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若申请人自行返回美国,可能被ICE拘留并迅速执行遣返程序。
律师指出(据称)这些警告信未能充分告知收信人仍可能符合留在加拿大的资格(例如通过PRRA或因政府暂不遣返特定国民的政策),反而可能促使脆弱申请人依信行事、返回美国并被ICE拘留或遣返至存在危险的国家。
对华人移民的实务建议
- 收到类似信件应立即联系有经验的移民律师或社区法律服务组织(如Community Legal Services等),并尽快获取书面法律意见。
- 切勿未经法律咨询自行返回美国:返回后被ICE拘留并遣返的风险可能导致无法在加拿大完成PRRA或其他救济程序。
- 若被告知将被遣返,可询问是否有机会提交PRRA;PRRA通常需书面材料与证据支持,处理时间视个案与IRCC工作量而定,可能为数周至数月;关于是否收取费用与具体表格,以IRCC官网或律师确认为准。
- 若IRCC或CBSA签发遣返令,当事人可咨询律师评估向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申请司法复核(judicial review)或请求暂缓遣返(stay),以争取更多法律救济时间。
- 保留护照、入境记录、证据材料(如迫害证据、医疗或司法记录、亲属联系信息)并向律师授权分享必要文件,便于准备PRRA或其他申诉材料。
结语:据报道,新法Bill C-12已改变部分跨境难民申请人的程序性权利,社区组织和律师对信件可能引发的“自助返美”并被ICE拘留的风险表示担忧。收到通知的华人移民应优先寻求法律帮助并谨慎评估所有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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