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裔國會議員聯盟批ICE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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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AC指控明州執法引發亞裔社區恐慌

據報道,CAPAC在10日的線上記者會指控ICE近期於明尼蘇達州的執法做法對亞裔與亞裔移民造成衝擊。國會議員孟昭文(Grace Meng)表示,社區出現「合法身份者也攜帶護照自保」的現象,並批評有執法人員疑以口音或外貌進行盤查,令居民有「街頭被蒙面人帶走」之不安感。她呼籲國會加強對DHS(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國土安全部)的監督,同時推動保護東南亞難民群體的立法。記者會所涉部分細節尚待官方證實。

學校周邊執法與個案爭議

明尼蘇達州眾議員李麗茲(Liz Lee,音)稱,相關行動仍在持續,據稱部分執法人員上週出現在公立學校周邊盤查接送孩童的家長與教師,導致校園社群不安。她並舉例,一名正等待綠卡(永久居民身份)審理的哺乳期母親被拘留並轉送德州數週,影響母乳餵養與親子相處。上述敘述為與會者說法,ICE尚未回應。本報已就指控向ICE詢問,截稿前未獲回覆。

文件攜帶與權益提醒(實用信息)

「亞裔美國人領袖聯盟」(CAAL)代表表示,實務上護照或入境原件可能被執法人員收走,建議僅隨身攜帶影印本,原件在必要時再行提供;因原件一旦遭扣留,往往難以取回,且無其他證件時重辦護照亦更困難。華人移民可注意:1)面對ICE盤查,依法有保持沉默與要求律師在場的權利;2)居家查驗原則上需「司法搜查令」(Judicial Warrant)方可入內,ICE常用的「行政逮捕令」(Administrative Warrant,表格I-200/I-205,非法官簽署)不足以強制入內;3)合法身份者可隨身帶影印本以備查,如I-94入出境記錄、I-797批准通知、I-766就業授權卡(EAD)、綠卡,或I-485(Adjustment of Status,身份調整)收據以證明案件待審;持H-1B、F-1、TPS、庇護待審等身分類別者亦宜備妥對應證明。涉及個案建議及時聯絡合格移民律師或法律援助機構。USCIS(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辦理的申請如需查詢處理進度,應使用官網「Case Status Online」與「Case Processing Times」工具;費用與加急(I-907,Premium Processing,限部分類別如H-1B、I-140等)政策可能調整,申請前以USCIS官網與費用計算器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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