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更新:针对“高风险依赖公共福利”国籍的移民签证审理流程

要点速览

政策概述与法律基础

据美国国务院(Department of State)发布的更新,移民签证(immigrant visa)申请中,对被认定为“更可能依赖公共福利”的国籍群体,将强化对经济自给能力(self-sufficiency)的审查。法律基础为《移民与国籍法》INA 212(a)(4)“公共负担”不准入条款,即如领事官员认定申请人未来在美可能主要依赖公共福利,将以公共负担为由拒签。实务上,领馆将更加重视I-864经济担保书(Affidavit of Support,中文常称“经济担保书”)、担保人收入达到联邦贫困线(Federal Poverty Guidelines, FPG)125%(现役军人担保配偶/子女通常为100%)的证据、申请人资产与就业能力等。若材料不足,案件可能被发放INA 221(g)补件通知并进入“行政审理”(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据报道,国务院未公布具体受影响国籍名单,后续执行或基于内部风险评估与9 FAM(外交事务手册)相关指引开展;目前也未见新增强制问卷表格的官方说明。

对华人申请人的影响与时间费用

此次更新并非面向特定族裔,而是据称按“国籍风险”评估执行。对华人群体的具体影响主要体现在:如本人或受益人持有被评估为高风险的第三国护照(例如旅居多国的华人家庭),家庭类移民(IR/CR、F类)将更需严谨的财力证明;就业类(EB类)通常公共负担风险较低,但个案仍可能被问及到美后的生活保障与医疗计划。处理时间方面,NVC(国家签证中心)与领馆环节或出现额外补件与审查,整体时长可能延长,建议密切关注案件状态更新页面与领馆通知。费用方面,截至发稿,国务院签证费与NVC相关费用未因本次更新宣布调整;入境后缴纳的USCIS(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移民制卡费”(USCIS Immigrant Fee)亦未见本次政策直接涉及。如有变动应以官网费表为准。

实用申请要点与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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